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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16

回家

      胡乱的敲几个字,过年值班。这是我在办公室呆的最后一天。
      这样的日子,应该没有人来看偶的Blog了,如果有的话,留一个痕迹。一直以来,好像都不知道谁来过。
      “嗨!新年快乐!”——如果你看到的话。
      有点不舍离开。Shit~居然会有留恋办公室,没办法,在这个有空调、有热茶、有2.8GHz电脑、有80G硬盘对了还有100M的独享带宽的空间里。除了没有一个浴室,就齐活儿了。
      相比之下,那个回家中的667Hz,2002年的配置,就让人抓狂,看电影都很卡,Down了9G的电影,有得抓了。
      Miss You——S16
 
      今天原本想睡一个懒觉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爬了起来,今天雨很大,走到半路,公司打来电话说,老板没有钥匙,叫我务必准时到公司开门,而我刚好在路上。
      我对Tank说,看见没,刚好,看来我明年要发财了。
      至于为什么我想到了发财,以及为什么这个念头第一个跑到了脑袋里面,得问上帝了。
      到了公司楼下,买早餐,住的地方买早餐的都回家过年了,不得以,来到闹市区买早餐。
      等我付了钱,居然是最后一个蛋,又是刚好。
      这意味着什么,明年我一定发?
      这应该是今年最后的一个冷笑话了,虽然我并不擅长讲冷笑话,我比较擅长的是成人笑话。
      按照这个逻辑,回家的路应该不会很挤。Tank打来电话说,太多的人。
      就到这里,回家,My Home。
2007/2/13

《男人装》 装女人

     《男人装》最先吸引我的注意,是在东方卫视的一档访谈节目《天方夜谭》中,主编瘦马和刘仪伟一对一的插科打诨,煞是有趣。
     从刘厨子口中,我得到这样一个印象,《男人装》就是一本装满性感美女、谈论开放话题的杂志。
     我于是决定买一本来瞅瞅,看看在现行的体制下,它究竟能Open到什么层度?
     《男人装》是正宗的舶来杂志,爸爸叫《FOR HIM MAGAZINE》(缩写FHM),现被《时尚》杂志社异国领养。
     既然是领养的,难免有些这样那样的毛病,严重些应该是个太监,最不济也应该是个“残疾人士”。
     正宗的FHM杂志,好家伙,那感觉就是《PlayBoy》的素人版。但那是爸爸,而且还是在美国。
     儿子在中国,入乡随俗,得讲究含蓄。那意思就是说,明着色诱是行不通的,只能“寄望”于气质。
     所以,中国版的FHM应该也必须是这样一本杂志,它要风雅,但不能高雅;要媚俗,但不能低俗;要有风韵,但不能风骚;看了悸动,但不是燥动;看完之后,肾上腺激素如果没有飙升或者局部飙升,失败!志趣尽往下三路走,话题不离开裤腰带这个范围,像现在流行的二人转那样,还是失败。
     这样的要求要说也不高,看看书后面的阿拉伯数值——¥25,我觉得很对得起编辑了。没有几分姿色,抢什么头牌?!
     一开始,中国版的FHM办得还是挺靠谱,勾我买了好几期。我也觉得,这中国版的FHM虽是个残障人士,但身残志坚,在内地已经可以算是尺度最大的刊物了。淫而不露,荡而不骚,十分撩人。一期期封面女郎的性感照,开创了女星穿着尺度之先河,女星穿得清凉,看得人热腾腾的。
     最新一期的FHM封面女郎是阿朵,就封面照而言,这绝对是一张在五百米开都能吸住眼球的图片,不火都没天理了。
     但是火归火,后期或者说现在的FHM,越来越程式化,越来越偏离群众,朝着小资男人读物的方向大步迈进——名车、名表、香水、名酒、高级成衣、女人、性还有些犄角旮旯的风景、与大众背离的文艺曲调。
     光25块大洋的定价其实就已经可以砸死一大片人。操蛋的新浪告诉我们,文化产品也是有阶级的。
 
     抛开阶级不谈,只谈风月。
     如果一个女人色诱已不起任何作用,气质也荡然无存。我想,对于处事之中的男女,都无疑是个噩耗。
     当然,也有例外,现任的英国王妃卡米拉,就不这么认为。这都得归功于,她有一个顶级的丈夫,小资男人的楷模——查尔斯王子。
     要说卡米拉王妃她老人家熬到今天也十分不易,偷了几十年的情,好不容易等到老查离了婚,情敌也挂了,眼瞅着就要修成正果了,结果英国媒体跳出来不答应了,婆婆据说也看她十分不爽了,不过最终,人家还是有情人眷属了,最后是背靠着背坐在地毯上了,查尔把她当成手心里的宝了。
     经历了风雨,也看见了彩虹。这也应该算是一个完美的故事,除了较查尔的上一个的故事多了些瑕疵之外,并不妨碍它的社会性,诸如,提供了婚外恋、老来俏、第三者等有趣且吸引眼球的持续话题,为立志或者已经在第三者的行当里活跃的同志提供可供参考和激励的实体成功案例等等。
     这基本上也就是一份时尚刊物所要做的,FHM除了在内容上乏味许多之外,两者取向应该说基本契合。
     唯一让人郁闷和讽刺的是,婚后的查尔斯王子,居然玩起了低调而朴素的生活,和小资的格调渐行渐远了。
     不过即便如此,也并不妨碍时尚杂志的坚挺。起码它可以作为广大未婚女同胞,甄选小资男人和非小资男人的一项非常规性武器。
    
     性感封面的后面,不光是些鲜亮铜版纸,上面除了装些那些难以名状的情趣之外,还装男人和女人欲望、金钱、性情。
     不然,这杂志也不会重兮兮的,一不小心,还会划伤皮肤,搞得你鲜血直流。

2007/2/9

推荐一个人

    在推荐这个人之前,先来说说厦门这个地方。一个藏在我心里的地方。
    第一次去厦门,是在十四五岁的时候,看惯了东海的黄泥水的我,一下子面对湛蓝湛蓝的海水,兴奋得像一个孩子般的跳下海去。使劲的拨弄海水,以至于不小心弄到了眼里,却浑然不觉,后来眼睛疼了,这才知道,海水原来是咸的。
    站在鼓浪屿的海边,看着金黄金黄的沙滩和绿盈盈的树木,相映成趣,海风拂面,能闻出海水的味道,淡淡的,有些腥气,但是很舒服,从鼻腔之中穿过,在肺中转了一圈以后轻轻的呼出,虽然我不会游泳,但是此刻我成了一条鱼。
    顺着风的方向,极目远眺,一层层的绿浪,有节律的翻滚,已经记不得那是什么树种了,但是对那种如油画般浓烈而有层次的绿,让人过目不忘。
    这也是我第一次强烈的觉得,一块土地,可以这样完整而完全的独立存在着!
    那些跳入浅水区的穿着五颜六色泳装的“饺子”,那些熙熙攘攘的游客,包括此刻的自己,当然还得加上,那个霸占了好一阵子的郑姓武将,都是多余的。
    不多余的,只有那岛上的琴声和唱诗班的歌声。
    在鼓浪屿的林荫道上,走着走着,就能听到某家的窗口传出悦耳的钢琴声或悠扬的小提琴声。   
    这是一个让你不得不小资的地方,又是一个让小资都汗颜的地方。
    一个住在鼓浪屿上的人却说,“小资这个概念已经out了……那种往一个城市或一类人身上贴标签的做法,对媒体文章来说,也许比较快捷有效,编辑记者的任务毕竟都蛮重的;但它对认识一个城市或一类人来说,没有任何助益,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城市和人可以简单归类。”他这一说不打紧,一不留神枪毙了一个“好词”,如今很难找到一个信雅达的词,去形容那些个有了几个钱就品味,没事老喜欢装逼人了。
    鼓浪屿的教堂在我的记忆中,是一段极其整洁的柏油小路上,座落的天堂。雪白的墙壁,五颜六色的玻璃窗,斑驳的十字架,还有和悦的圣歌声。圣歌和着你的步子,你一步步走进教堂,仿佛漫长的人生一下子缩短到脚下的几步,不管是不是带有宗教情节,在传唱了几千年的曲调面前,油然而生出悲悯天人的几许感叹,圣歌像是一下子就潜到你的心底。许多年以后,得知徐浩哥哥的婚礼也是在这所教堂里面举行的,这应该就是上帝的神奇吧!他把爱根植在不同人身上,每个人又在不同的时间生根发芽。
    没有人会否认厦门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厦门还有一所同样美丽的大学,是很多人向往的地方,我也曾在做过类似的梦,梦醒了,我还在原处;梦醒了,嗓子沙了;梦醒了,脚生疼生疼的;许是梦中喊了太多的“厦大我来了”;许是梦中又跑到山顶去,去听听那海风……
 
    还是说说推荐的那个人吧,他就是那个住在鼓浪屿上,对“小资”这个词Say No的人,他叫连岳,专栏作家。早年在上海工作那段时间,无聊之中曾经买过一份《上海一周》的报纸,厚厚的一叠报纸,全是垃圾。但是万吧千字的中,我唯独只记住了《我是鸡汤》这个专栏和一个叫连岳的人。他的文字是那么诚实、干净、自由、不愤世、不媚俗,直指人性中美好的东西。
    古语有云,人杰地灵,这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必然的联系?连岳以及他的文字,就住在那个岛上,鼓浪屿似乎更加完美了。虽然它并不需要依附谁而变得完美。但在我看来,连岳却是一个可以让这个岛屿熠熠生辉的人。他带着你,在这个浮躁的时代静静的坐下来,体味那些美好的或者伤心的往事,梳洗涤荡之后重新出发。
    不管怎么样,在鼓浪屿那种地方读书写字,应该是一件爽歪歪的好事。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PS:Blog已经给出链接,如果您已经知道这个人了,那没有与你结识,真是引为一憾。如果不认识,还是去看看他的文字,你会爱上他的,相信我。
2007/2/6

素文经习练法

      《九品芝麻官》中,周星星同志携吴孟达同志,暴揍了吴启华同志之后,一脸无奈的说,大家听见了,是他叫我们打的,我这辈子都没有听过这样的要求。
      看过无数次的单挑和群殴,这打是自个提出来,不是犯贱吗?
      当然也没听过,说被骂没听懂,需要再骂一遍的。要是果真如此,倒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倘若发生在两嘴交战期间,轻则让对手当场吐血而亡,重者引发更为恶劣的血案。都不是善终。
      但是生活毕竟是生活,再如果说以上事实有机会发生,那肯定也会被人家指着鼻子说,丫有病啊!
      每个人,都得按照社会的角色定义老实的活着。也就回家日剧韩剧电视剧那会,你是你自己。
      所以当有人跟我说,不好意思,没搞懂你骂我什么诶?麻烦解释一下啦。
      我会说,对不起,我这不是卖中学语文辅导书籍,原文之后还附上翻译,总结中心思想,划分段落大意。
      就这般的和颜悦色,深明大义,还被视为无情无义,要不怎么说,这中国的语文教育就是害死人,尽把人往沟里带。
 
      上个礼拜整抽屉,翻出些读书时习作,文末还有当时老师批文那种。看着看着,就觉得,自己那个时候真够扯淡的。被毒害得不浅。
      读书时如果要想写出所谓的好文章,不外乎以下三要素(现在明白好像有点晚了),首先是得语句通顺,没有病句,其次得层次分明,思路清晰。末了还得思想升华,紧跟时代。凡执此三要素者,什么主题,什么文体,信手拈来,见招拆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但是这么厉害的武功,也不是说有就有的,欲成神功,必先“加工”。
      初中老师负责制胚,高中老师负责去糙,分工明细,按照“三要素”的模子,一批批的浇铸新中国的栋梁。
      初中老师多抓语句问题。要塑一个好模子,就得从基础抓起,你整了一个好词,老师会用红笔给你框起来出来,你拉了一段好句,老师会给你划出来。初中作文,在基本保证言之有物的基础上,可以像玩骈体文那样,一个劲的整词,堆得越高越能耐。本来吧,这写文章要像是造房子,搞到最后却成精装修的,一肚子的中国字和四字成语,犹如令狐冲丹田中的那七八股真气,七上八下,东西乱串,初中语文教育就是理顺这些的妖气,老师们告诉你,气要沉丹田,再入气海,引神阙,过梁门直上神庭。要是不怎么走,那就是邪教,是要走火入魔的。
      等理得差不多了,内家气功也有了一些基础,毛胚半成时,高中也到了。初高中语文老师,像是两组配合紧密的流水线工人,高中语文老师,就开始抓行文结构了,文章是不是逐层递进啊,是不是头重脚轻啊,首尾是不是呼应啊,是不是升华啊。好好一篇东西,最后给整得七零八落,不成文样。但是,就这,你还不能骂娘。为啥?有说法啊!用道家的话来讲,这叫调理。你想啊,刚教会这七八股真气怎么走了,然后得让它们手拉手,先走帮后走,最后达到步调一直,形成联系,形成系统。到那时,才能见招拆招,给什么样的题目,什么样的主题,一招毙命(命题)。
      当然,我没有深入中国语文教育的子宫,以上仅仅只是我对“素(束)文经”法的猜测而已。而我那些个不成器的习作,都不合时宜的验证了我的猜测。
      初中功法传授者贺老师常给我的评语是,“病句”、“此句可以省略”、“行文拖沓”、“好句,神态描写传神”、“妙文”……
      高中功法传授者张老师常给我的评语是,“开头过长,结尾太过草率”、“该写自己怎么行动了”、“这一段描写对于整篇文章没有意义”……
 
      现在无法考证丫王重阳功夫怎么练成的,他的师父又是谁,但是看过射雕三部曲的都知道,全真教自王重阳死后就在吃老本,教出的一帮徒子徒孙,全是一帮废物。镇教之宝的北斗七星阵,说白了,就是群殴人家一个,排将出来,也不怕寒碜。丢了九阴真经,那套循规蹈矩的道家打坐功夫,能出什么高手!
      如果把武功乾坤大挪移到作文上,如果以上的逻辑还算是成立的话,这“素(束)文经”,练出来的,不是废物才怪。
      事实上也正式如此。
      “素(束)文经”的诸多弊端和被嘲笑的种种实例,好像也不会多我一笔,多说无益。
 
      前不久痛改前非,开读古诗文。天知道,我恶心古文已经很多年了,哪怕就是在一个月以前,看到一篇古文时,我都要吐得半死。就因为读书那会古文绝对是个噩梦,一篇古文下来,你得记住作者的出生年月字号名号,乱七八糟一大堆,我操,我又不是他儿子孙子,搞得比亲爹还亲。为了考试,还得记那些晦沚难懂字义,如果赶上是这篇是重点掌握的文章,还得大段大段的背诵,背不下来又是罚站又是不能回家的,为古文不知吃了多少苦头,别提多恨了,要不怎么说文人穷酸穷酸,整了些东西,还只有自己圈子里面的人看得懂,要搁到现在,这逼装得真够大的。
      而这样为考试而读,真就把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东西给糟践了。
 
      这几日,Tank张罗着去读研的事。
      我问他,入学都有什么科目要考啊?
      答曰,大概有四门吧!
      问曰,那四门。
      答曰,英语、政治、语文还有一门不详。
      得,还得再糟践一回。不过我怎么就觉得它糟践我呢?
      看起来有些在装孙子,这还真有些冤枉。
      古时候落草为寇,入山寨,你得先杀个人什么的,算是入伙。
      我本善良,但是如果真没法了,要入伙,我也会杀他娘的。
2007/2/2

男人嘛

      突突以前常教导我们,说男人嘛,要心胸开阔,要胸怀坦荡,要淡薄名利,要泰山崩于前要而面不改色。
      凡事,都以一句男人嘛,一言蔽之。
      打比方你跟他说,就大傻这样,也算帅哥?
      突突会干咳两下,不屑的说,男人嘛,要心胸开阔点。
      又比方,你跟他说,谁谁谁现在混得如何如何?
      突突又会摆出一副循循善诱的嘴脸说,男人嘛,不要这么心浮气躁,哥哥我现在混成这样,我不还得活吗?别老是这也看不惯,那也看不惯,坦荡些、淡薄些,你看你的文字太暴戾,老是一股愤世嫉俗的劲儿,整得非要跟谁过不去似儿,一副苦大仇深的小样儿,文字是用来玩的,轻松点。你看看我,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你太小样了,想当年,你夺了我的人,我不是都没做了你,是吧?男人嘛! 
      也倒不是我认为大傻不帅,只是跟丫太熟,熟得分不出是帅还是衰了。以至于当别人给我爆料,说我身边杵着一个帅哥时,我吃惊得像是在跟我说,嗨!小子,俺们家班花看上你了。十分不靠谱。
      当然,这并不妨碍丫帅哥之事实,也不妨碍丫继续以那双浓眉大眼,电杀无数无知少女。但却让我在突突那里落下小肚鸡肠的口实。时常拿来说事儿。
      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于是乎,我自个也觉得自个胸怀特不开阔,做人特不坦荡,总而言之特不男人。 
      《屠宰场》刚开场那会儿,似乎没通过什么民主程序,我就坐了头把交易。当初也没瞅出谁不乐意。
      历史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任何不合法的事件,总有被清算的一天。
      这事今天重提,就变了味儿。
      突突说,那时候,你们都还是一帮小P孩,我这人呢,本来就淡薄名利,年纪一大把了,也懒得跟你们争了,你看,就算你们把我排第三,我也没放一个屁,是不?男人嘛!
      从此以后,倚老卖老和淡薄名利,就成了突突手中两张好牌,那都打,还那都好使,丝毫没见什么水土不服的情况。
    
      数年之后,沧海桑田了,物是人非了,突突从颓废的网吧中爬出来,从湿热的南国逃回来。重拾了文字,我们却发现,他的文字少了几分激扬,多了几分不羁。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幸看到了一个从上半身男人向下半身男人的蜕变。
      一个以侠士心胸来要求自己,YY着说自己文字是春秋笔法的突突,正在把那些个虚无缥缈的精神词组慢慢的隐到文字背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颇为性感的“制服代名词”,什么“兰兰”啊、“邻家小妹”啊、“郁闷了睡觉的mm”、“主管”啦、“上海到宁波高速客车上的常客”,看起来,那叫一个诱惑。
      这也难怪,作为一个二十七八岁的老少男,谁没有些风花雪夜的城南破事。老整那些没用的道德文章,谁看着都得腻。与其闷着骚,不如明着骚,铺了这么些个花花草草,那意思就是告诉你,老夫我当年就这么的,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是一种境界。
    
      也是,理想是要向实现低头的,精神是不能当饭吃的,日子还是要过的,上床还是要Fuck的。
      单从突突这样个案来看,可见现在社会指责道德的沦丧和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行为,有是多么的不人道和不负责任!试想,就算是把一个十分之有理想、十分之有抱负、十分之有胸怀的有为青年,丢到一个全是男人没有女人的地方,丫也照样歇菜。男人嘛!
      不信是吧?就上个月,我和一个即将退伍的老兵聊了会天,他就告诉,新兵入伍,通常有个1~2%的精神病指标,那就是说,一条舰上如果有四百号人,疯个七八个人,是属于正常的,要是疯了十来个,才会追究舰长的责任。
      如果把这两个个案放到一起,一个提供了可考察的素材,一个提供了可参阅的反面。我们就会也更好理解,为什么现在心理学家们纷纷呼吁,要,就要喊出来。虽然按照统计学的观点来说,把军人作为单一样本,很不科学,而且也没有任何的资料可以说明,新兵蛋子发疯跟女人有什么联系,但是作为一个正常人,从正常的生活一下子进入了这种极端的生活环境,难免会出这样那样问题,哪怕是疯了。     

      事实上,在这许久之前,突突确实喊过而且很大声。 
      这大抵是在去年5月下旬,在一场无关痛痒的处男处女利益关系的争论中。 
      与其说,那是一次不分伯仲的争论,到不如说是两个下半身男人的肉搏。
      当我们再一次重新的检阅整个事情经过时,会觉得这是一件特好玩特滑稽的事,这就好比,一群二奶在为妇女权利地位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那个时候,什么胸怀、什么名利、什么泰山统统见鬼去。
      说白了,女人面前,失节事小,面子是大,男人嘛。     
      此外,如果不论结局好坏,又进一步证明了专家们的结论,要,丫要喊出来的。你不喊出来,人家怎么知道你要,不可能你说喊要了,人家没听到,而你没有说喊要了,人家听到了。大家都是讲道理嘛。
      这个社会,连个小学生都知道,回答问题要举手,告诉老师,我要。怎么一长大了就面了,连喊都不敢喊了?
      与动物比起来,就更面了,猴子占领了一个地盘之后,不管好坏,先撒泡尿圈起来,那意思是告诉哥几个,这地儿有人了,Get out of my place。真是绝了。动物比人,气死人。
      是个人,如果发音系统没有什么毛病,应该都会喊,扯起嗓子声嘶力竭那种,如果需要些韵律和节奏,可以参照张艺谋“安红我想你”的模版死喊。但如果实在有什么不为他人道的原因,比如说什么橇别人墙角,勾引别人老公之类的,不方便大张旗鼓的呐喊。那就闷着喊,鼓捣些外人看不懂,明人看的美滋滋的东西,往Blog一丢,省时省力还省劲。等过了这村,到了下一个店,指不定还能派上用场,作为二次开发,这是后话。
      更何况作为男人,就是要这么不遗余力、不择手段、不分时候、不看阶级、不计后果的死喊疯喊。
      最最起码,猴子敞完裤裆之后,一泡尿算数。男人嘛,敞开裤裆之后,还能多留下一样东西让别人Get out of my place。